美国「反川之战」这州打响第一枪「零元购」要终结?!

 5 天前 回帖奖励 |阅读模式
0
加州州长纽森(Gavin Newsom)一直是川普的强烈批评者。在川普被媒体宣布为2024年总统大选赢家的次日,周四(11月7日),他呼吁在川普再度当选前召开特别会议,以保护加州的进步政策。同时,其他“蓝州”的总检察长也宣布做好了法律斗争的准备。这项举措是在川普击败副总统贺锦丽(Kamala Harris)后发起的,意在重新启动加州对保守政策的抵抗行动。纽森表示,“我们在加州珍视的自由正受到攻击,我们不会袖手旁观。”
纽森办公室告诉美联社,州长和立法者准备“为加州法律加上‘川普防护’。”加州州长办公室表示,纽森计划在12月2日召开特别立法会议——即川普上任前的数周内,向总检察长办公室追加资金,以应对联邦挑战。纽森在社交媒体上补充表示,加州“会寻求与新任总统的合作,但我们也会与全国各州团结一致,坚决捍卫宪法,维护法治。”
加州总检察长罗伯·邦塔(Rob Bonta)表示,他的办公室在过去一年回顾了川普首任期内,加州对其政府提出的120多项诉讼,为应对新一轮的联邦行动做准备。他说:“看看加州的选票——我们拒绝了川普,拒绝了他的价值观和议程。” 邦塔还提到,他一直在与其他州的民主党总检察长合作,为川普的胜利提前制定应对计划,预计此次在共和党主导的国会面前将迎来更严峻的挑战。美国问题的典型
加州拥有近3900万人口,是美国人口最多的州,经济规模位居全美第一,甚至超越英法等全球经济大国。因此,加州的政策不仅影响全国市场,还引领全美风向。然而,即使川普在加州失利,但他在该州获得的选票数可能超过2020年的600万票,创下了共和党候选人的纪录。加州共和党主席杰西卡·米兰·帕特森(Jessica Millan Patterson)批评称,“脱离实际的加州民主党人正引领加州走向危险的道路。”川普经常将加州视为美国问题的典型,称其移民数量庞大、无家可归者问题严重、监管法规繁多等等。
周三(11月6日)早上,川普承诺将推行大规模驱逐无合法身份移民的政策,并打击他的政治敌人。加州总检察长周四则表态会保护移民,“我向加州的无证移民社区承诺,我和我的团队几个月来一直在为川普2.0政府可能带来的伤害做准备,我们会全力捍卫你们。”加州参议院议长麦克奎尔(Mike McGuire)表示:“我们已经见识了川普——他是小肚鸡肠、报复心强的人,不惜推行危险政策来达成目的。加州已经取得了太多成就,不会轻易向他的反乌托邦屈服。”纽森曾称加州是全美的“堕胎避风港”,并通过多项法律保障堕胎权。此外,加州规定,到2035年所有新车必须为电动车或混合动力车,并向所有低收入居民提供医疗保障,不论移民身份。各州表现近年来,加州与其他立场一致的州在环境保护等领域建立了密切合作。周四传出的信号表明,这种关系或将继续深化,以对抗川普的新一届政府。
在纽约,州长凯西·霍楚(Kathy Hochul)表示,她与总检察长詹姆斯(Letitia James)及其高级团队将定期会面,讨论法律策略,以保护“最有可能受到川普政府威胁的关键领域”,包括生育权、民权、移民、枪支安全、劳动权利、LGBTQ权利和环境正义。马萨诸塞州州长希利(Maura Healey)曾在担任州总检察长期间对川普提起数十项诉讼,她表示将关注川普是否会兑现他在竞选期间承诺的计划。华盛顿州州长英斯利(Jay Inslee)指出,“在川普的第一个任期内,我们州和其他州结成了持久的进步联盟”。声明强调,“当川普扰乱我们的州时,我们起诉了他97次——在他任职期间,只有两起案子在法律上败诉。”华盛顿州新当选的州长鲍勃·弗格森(Bob Ferguson)特别担心川普关于动用军队对付“国内敌人”的言论,称这“极其反美”。“零元购”要终结?与此同时,令不少华人欢欣鼓舞的是,加州零元购“免罪”时代正式结束!加州第36号提案(Proposition 36),于美国当地时间11月5日正式通过,旨在对特定的毒品和盗窃犯罪实施更严厉的处罚。该提案部分推翻了2014年通过的第47号提案,将某些轻罪重新定义为重罪。
加州第36号提案(Prop 36)是在今年2月,由共和党籍的参议员斯科特·威尔克(Scott Wilk)正式提出的。

其核心内容包括:
  • 对于拥有两次毒品或盗窃前科的个人,如果再次犯类似罪行,可以重新定为重罪,尤其涉及盗窃价值低于950美元的物品或非法毒品持有
  • 加重对芬太尼和其他毒品贩运行为的惩罚,同时提高对“闪电抢劫”行为的打击力度。
  • 为有毒瘾的犯罪者提供治疗选择,否则可能面临最长3年的监禁。

第36号提案的通过,被认为是当地华裔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


联系时请说明是在「百事通华人资讯网」上看到的,谢谢您!

| 0 人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