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BC省最高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告人(母亲)的经历看了简直让人觉得心碎!辛辛苦苦为儿子规划好了留学移民加拿大的路,甚至为他买好了房子,可不孝子却拿去挥霍一空,欠了一屁股的债,被放贷公司告上法庭。
如果母亲掏不出钱还债,很可能这栋房子也保不住了。
信息来源于3月2日的法庭文件。
文件显示,母亲王春红女士在2012年7月25日购入了一套位于温西3355 West 22nd Avenue的独立屋。
在那个年代,还不存在海外买家税,房价也相对便宜,王女士作为中国公民的身份就能买房,向BMO贷款了近$83万的房贷。
王女士买这套房子主要就是为了让儿子孙泽浩留学期间有家可住。据悉,她自2012年至2019年期间,都将该房屋作为她和儿子的主要住所。儿子从高中一路念到了大学,而王女士和丈夫孙先生主要还是在中国工作,有空才会到温哥华探望儿子。
根据法庭上的证词,儿子高中时,她来得更频繁些,一次会来呆几个月;儿子上大学后,她便只来住几周。
文件显示,大概是在她儿子上大学期间,王女士以这套房子做了三次不同的二次抵押贷款。但是王女士不承认。
她说,是儿子冒充她的身份,伪造签名,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贷款,三次贷款分别获得了$83万、$113万以及$160万,一共套现$356万。
王女士说,自己现在已经联系不上儿子,不知道他的下落,但她发现儿子是一个浪子。
王女士称,儿子孙泽浩实际上在温哥华过着非常奢侈的生活。
他迷上了豪车和赌博,曾向母亲索要$18万用于购置豪车。
王女士认为,儿子自己的能力不足以维持奢侈的生活,所以冒用了自己的身份,制作假的授权文书,从而大额套现。
如果王女士的说法全部属实的话,她作为一个母亲该是有多么的心痛——儿子已经到了老大不小的年纪,却不肯自食其力,一身恶习,甚至还欠债累累。
而从2022年12月开始到2023年3月结束的整个庭审流程,孙泽浩始终出于失联状态,只有王女士独自一人面对贷款公司的起诉。
本案目前的判决,是不利于王女士的。
尽管王女士声称自己的签名以及身份被冒用,但她拿不出足够的证据。因此,法官判定,王女士必须偿还欠款,外加利息。
法官指出,就第三笔$160万的借款上,王女士连本带息就需要偿还$262万,如果欠款未按时交还,王女士将失去房子的所有权,立即将房子空置并交给贷款方Lloyd公司。
法官目前的倾向是,王女士和儿子为拒绝还贷合伙演了一出戏,而并非王女士所说的被不孝子欺骗。
原因有三。
第一,王女士否认了总共三笔贷款的有效性,声称自己在中国,对此并不知情,但第三次的贷款方找到了第一次的贷款方进行协助。第一次的贷款方出面证实,他们是和王女士当面签署的合同。
也就是说,尽管第二次和第三次,有人用了王女士的信息伪造授权书,但王女士依然对第一次贷款知情。那她的证词,可信度就降低了。
第二,贷款方放款后,钱打入了王女士的银行账户,其中一部分用来还清第二笔贷款,少数用来缴纳地税,剩下的钱当时仍存在王女士的银行账户。王女士是唯一有权限登录自己银行账户的人,法官认为,她不太可能完全不知情。
第三,王女士声称自己联系不上儿子,但事实上两人之间曾有断断续续的联络。这使得法官怀疑王女士可能故意让儿子“失踪”不上庭。
不知道大家更愿意相信哪个版本的故事?
是王女士被儿子坑了?还是王女士有意借贷并想通过否认有效性来不还钱?
如果是头一个版本的话,那只能说王女士平常是一个非常粗心大意的人,她或许把自己的银行账号密码都发给了儿子,方便儿子帮她参谋、指导每个月还房贷,又或者她根本不通英文,需要儿子帮助她进行这些操作。
甚至可能她在进行第一次贷款的时候,都是在儿子错误的翻译下糊里糊涂签的字。
可如果是第二个版本的话,那王女士未免也太心机深沉了——冒着房子被没收、甚至留案底无法移民的巨大风险,她又是图什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