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斯克自称只是美国人, 37万加拿大人支持取消其加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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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马斯克的国际名声越来越臭,许多加拿大人都呼吁取消马斯克的加拿大国籍。2月20日,BC省作家夸莉娅·里德(Qualia Reed)发起了一份请愿书,呼吁加拿大政府撤销马斯克的公民身份和加拿大护照,请愿书指出,马斯克在特朗普政府中担任高级顾问,利用其财富和权力影响加拿大选举,试图削弱加拿大主权。
截至3月21日,已有超过37万人签名,显示出广泛的支持。
更有人翻出马斯克2023年的言论,表示马斯克明明自愿放弃加拿大国籍,所以加拿大民众想取消他的加拿大国籍是“双向奔赴”。在2023年9月推文中,马斯克表示:“我是美国公民,而美国护照是我仅有的护照!不管发生什么,我都将为美国奋战而死。”

加拿大能否取消马斯克的公民身份?不管马斯克如今如何宣称自己只是美国人,但他拥有加拿大公民这件事是毋庸置疑的。马斯克的母亲生于萨斯喀彻温省里贾纳市,因此马斯克于1988年取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完全合法。由于加拿大仅会撤销非法获取的公民权,马斯克的加拿大身份理应得到保留。
走司法正义角度出发,若迫于舆论压力取消其公民身份,将开启危险先例。撕毁马斯克护照的行为,与特朗普试图通过出生公民权行政令剥夺权利的做法并无本质区别,二者皆将公民权视为可剥夺的特权而非不可让渡的基本权利。

一旦"公民权可因品行不端被褫夺"的观念常态化,社会将滑向危险深渊。

当剥夺公民权成为国家惩罚不良行为的制裁手段时,其极易沦为打压异见者与少数群体的政治武器。

但这不意味着加拿大政府应忽视37万民众要求撤销马斯克公民身份的请愿。

尽管请愿存在缺陷,其传递的重要信号不容忽视:加拿大人担忧马斯克对本国民主的影响,并渴望采取行动。

好消息是,《加拿大选举法》正是捍卫民主的利器。该法案严禁外国势力不当干预选举,值得注意的是,"外国干预罪"同样适用于具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外国政府代理人。鉴于马斯克执掌的"政府效率议程组织"(DOGE)旨在落实美国总统行政目标,其若试图施加不当影响即属违法。

举个例子,由于马斯克十分热衷于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发表对其它国家政府的评价或支持,当马斯克在加拿大选举期间,通过推特发布带有引导性质的言论时,加拿大将拥有起诉马斯克的可能性。

加拿大《选举法》第330条规定,通过境外广播站蓄意影响选民投票属违法行为。

而将算法推送归为不当影响则需创造性法律论证与大量取证,虽困难重重但并非无计可施。

更直接的制约手段在于:依据《选举法》,选举期间售卖政治广告的社交平台必须建立可公开查询的广告登记册,而马斯克最爱的X平台(推特)现已取消该机制。

未设立登记册即构成严格责任犯罪——无需证明主观恶意,存在事实即可定罪。尽管平台律师曾竭力游说弱化该条款,如今这成为马斯克的致命弱点。

选举令颁布后,加拿大可对X平台(或马斯克本人)每次收取政治内容推广费用处以2000加元罚款。若马斯克试图资助政治活动或为加拿大政客提供发声平台,反不当影响条款将随时启动。

当然,依《选举法》起诉马斯克远不如撕毁其护照般戏剧化,但或许对付这位深谙混乱、嗜好关注、游走法律边缘的"破坏者",最有效的方式恰是坚守法治——以秩序对抗无序,用规则消解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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