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终于出手】这些人「取得外国国籍或绿卡」要小心...

 2020-6-30 23:00:54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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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终于出手】这些人「取得外国国籍或绿卡」要小心!个人存取10万元以上须登记!
2020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式生效,有些在职公职人员,想要持有国外永居证、国外国籍,同时又想做官不想放弃中国国籍的做法,再也不可能实现了!7月起中国公职人员取得外国国籍或永居将被撤职或开除
中国:违反规定出境、获取外国国籍或永居资格的公职人员,予以严厉处分!

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6月20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新修订的档案法、新修订的人民武装警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北京时间6月20日正式通过2020年7月1日正式生效

该法规历史上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公职人员在犯何种错误的情况下将被给予何种处分,以此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违反规定出境或者办理因私出境证件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 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只要你是中国公职人员,无论是因私办理出境证件,还是取得外国国籍或永居证的,一律要给予严厉处分!轻则记大过,重则撤职或开除!


“公职人员”的范畴是什么呢?据中国纪检委解释,公职人员包括了6类人员——




  • 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 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 其它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个人存取10万以上或须登记央行通知
根据央行新近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自2020年7月起,河北省开展试点;自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试点为期2年。


如果试点效果好,有可能很快就会推广至全国。

在试点通知的附件《大额现金管理先行试点方案》中指出,经试点银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如果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通知》要求,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
央行要求试点银行金融机构要明确大额现金存取业务管理范围。既不影响个人、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正常、合理的用现需求,也要对监测非常规大额用现行为有针对性。

为何要管理大额现金?
现在移动支付、银行卡等各种支付手段十分便捷,为何在此时还要管理大额现金?   

此次规范大额现金主要是为了打击犯罪、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由于现金具有不记名、不可追踪等特点,大额现金容易为贪污腐败、偷逃税等洗钱犯罪行为和地下经济活动提供便利,可能危及国家经济金融秩序和安全。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调研发现,有单次取款超过1亿元现金的情况,在如今银行卡支付、银行转账等方式十分便捷的环境下,这种情况不合常理。


两人之间资金的转移只有两条道路,一条就是转账、支付和各类汇款,一条就是现金存取。

过去央行通过反洗钱系统,已经针对账号的电子追踪技术比较成熟了,可以有效掌握款项的来往过程。

但是针对现金流向的管理,追踪难度非常之大。此次新的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就是要将这条道路有效地管理起来。也就是抓住现金洗钱的管理来。


在国外一些金融管理比较成熟的国家,民众一般使用支票、信用卡等,政府对现金的管理也非常严格。

商家面对使用大额现金支付的事情都会上报。所以这也算是国际惯例。而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让大多数民众告别了现金支付,更倾向于使用手机和电子化支付手段。

加强管控的时机确实成熟了,此时推出大额现金管理新的规定和细则,时机非常恰当。一方面同国际规则并轨,一方面可以严格打击各种洗钱行为。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分析:

“现在无论通过银行进行转账交易,还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它都会留下交易记录,都能够有据可查。

社会资金交易中一个漏洞就是在现金交易这一块,没有留下痕迹。


央行关于大额现金要登记的规定,主要还是为了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防范和打击洗钱、偷漏税以及走私等一些非法交易。”

个人日常用现金会受影响吗?
在管理大额现金后,个人日常现金使用会不会受到影响?对此,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大额现金管理新规不会明显影响到社会公众日常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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