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上了全部积蓄!”华人女子买妓院,被警方赶出店!...

 2021-6-8 00:38:23 回帖奖励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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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上了全部积蓄!”华人女子买妓院,被警方赶出店!原店主声称自己有证据,不怕舆论压力...



在美的华人做生意,
最赚钱的不是传统的中餐馆,
而是新兴的种大麻
以及经营色情按摩店
当然,
按摩店不能公开这些色情生意,
但凡晚上亮起粉红色灯光的,
白人男、黑人男、墨西哥裔男……
都知道里面是干什么的。
但是做这种生意的也不是都能发财。

最近有网友爆料:
澳大利亚的华人潘姓女子
因买了好友手中的妓院,
不仅搭上了全部积蓄,
最终还落得被警员“扫地出门”的下场...


她表示:
“我搭上了全部积蓄,
这太没道德底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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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买妓院,只为赚点养老钱


据悉,在去年10月,

从事窗帘安装的潘女士攒下一笔积蓄后,准备买个生意经营。

认识十多年的好友P某告诉她,

正打算出售位于堪培拉的一间妓院。


潘女士得知,这家店已经开了22年。

“我看他平时投资了很多房产,

应该是赚了很多钱,我也想好好经营几年养老。”

她还表示虽然自己对对这行一窍不通,但对方承诺一定会给予帮助。


其好友P某表示:

“‘你放心,我都做了几十年了,每个月赚几万块。”

因为听信好友的话术再加上多年交情,

潘女士最终决定把店铺买下来。
【视频新闻】
今日纽约↓↓↓今日纽约美国囚犯越狱不到一分钟,脱掉囚衣,脱掉鞋@今日纽约视频号
在现金预付了$10万转让款和$1万澳元房租后,

双方于去年11月1日正式交接。

双方收据(图片来源:供图)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P某)自2020年11月1日起,

将生意转让给乙方(潘女士)经营,价格为10万澳元。

双方收据(图片来源:供图)

合同规定:“甲方将尽力帮助乙方办理租约、电、煤气、电话、上网、牌照各项转名手续。”

生意买卖合约(图片来源:供图)

生意买卖合约还显示:

“甲方保证介绍房东同乙方签订新租约,如果房东不同意,那么只好甲方同房东签续约。

如果万一上述两方案都行不通,则甲方将乙方分期所付之转让款项退还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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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女被警方赶出店



潘女士没想到的是,自从她接手生意后,随着经营的展开,

一系列问题开始陆续冒出。


潘女士表示,P某未将店内刷卡机等设备转名,导致顾客上门消费后,刷卡到账的钱均转入P某账户。

直到12月,对方和女友还在店里帮忙收钱。

但令潘女士不解的是,

这些钱他们竟一分钱都没给过自己!


她一开始还挺感激的,以为他们在尽力帮助自己。

可她也认为合同已规定11月1日转让,那么店内的利润应该是她的。

但对方却表示,
钱是他们帮忙的“人工费”。


潘女士认为,双方并未说清楚,

“他们只是说帮忙,没说收钱啊。

大家都这么熟了,都是靠一个信任度,怎么能这样呢?”

而且经营下来,她发现店内营收并未像P某说的那样“每个月赚几万块”。

“每月也就几千,还都被他拿走了。”


根据潘女士表述,彼此合同已经交接完,但店的租约、网络、刷卡机等设备却迟迟没更名。

潘女士表示:

“一点保障也没有。催他们也不给换,经常打电话也不接。”

我感觉被人骗了,做生意没人这么做的。”

无奈之下,她于今年2月申请了一个新的刷卡机,

这才暂时有了一定的营收。


与此同时,P某一直未能帮其将店铺租房合同转名,

她一直按时交租至今年4月,直到忍无可忍之后,她告知P某:

“必须转租(房屋合同转名),什么时候转租约,我什么时候交租’。”


双方在稍后4月22日的面谈中爆发争执,不欢而散。

令潘女士始料不及的是,P某离开后报警,警方傍晚登门,

潘女士表示:

“说我私闯别人的店,我当时懵了。”


因租约和设备都在P某名下,警员限定潘女士5分钟内离开。

尽管尝试出示生意转让合同,但因为合同是中文的,

警察并不能看懂,所以也未能改变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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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称自己也有证据


就在潘女士准备诉诸公堂之际,

她听闻P已准备把店转卖给其他人。

潘女士认为自己和对方有生意买卖合约在先,且搭上了全部积蓄,

实在不能接受对方要把生意转卖给别人。


听完潘女士讲述后,本台记者致电卖方P某,就其所言予以核实。

P某表示:“我和她是商业纠纷,应该通过法律手段,由法庭判决这是没问题的。”

尽管P某承认自己和潘女士是多年好友关系,

他认为是潘女士没有遵守承诺,是她违反协议,不然自己不会这样。


同时P某表示自己也有证据:

“我有证据,也有合约,上了法庭看吧。澳洲是法治社会,按照法律解决。

她要让媒体给我施压,我不怕的,如果不符合事实,我还要告她诽谤。”


被追问违反协议的具体事项时,P某称:“最后房租都不交,那我能怎么办呢?只能报警叫她走。”

对于潘女士说的“P未转租房合同”,他表示“不是这样的”,

但却不愿多说,只表示“到了法庭,由法官来判。”


此外,P某对记者说:

“你不要上当,她是制造舆论把我搞臭,但我不怕。

我对法律很熟悉,我有很好的律师,以前也打过官司,从没输过。”

潘女士目前已经准备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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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现金换支票,被跳票


一位林姓福建籍华裔男子要购买房产,经朋友介绍,
将10万美元现金委托人换成支票,并支付了2500美元的手续费

不料两日后银行通知跳票,受骗男子再联系拿走现金的男子,

对方已不回复微信,
林姓男子才知道自己被骗
为何有人要用现金换支票?

网上有相关帖子说,
“好多人买房都这样做,那是因为有的人没报实税,就找朋友写支票之类的。
你写本票给他的话,这笔钱就是明面上的钱。
正规报税就可以,没报税的,那就是黑钱,帮着存什么的,
说严重了就是协助洗钱,被查起来随时GG(玩儿完)。”

进一步的帖子这样解释:

“美国所有正规的金融机构和大额销售都对现金交易有严格的规定。

银行存钱或者信用卡还款超过1万现金需要银行上报IRS(国税局),
目的是防洗钱,你需要解释现金哪来的,怎么来的,交没交税
一些交易场所如

房屋、汽车销售,
干脆大额不收你现金只收支票,因为他们没有精力去上报,

这就是为什么你朋友买房问你要支票而不要现金。

所以大量不明现金不能傻傻地就去银行存。”
至于买房传说:有人用行李箱装满现金,拉到律师事务所里做closing(过户结算)。

网上的帖子是这样解释的,“现金买房不是指真的提着钱去买,而是钱要全部在银行,一次性付清房款,没有贷款。”“all cash的意思是全部付清没贷款,但还得走银行,因为他需要钱来路明确。哪个有收全部现金的,那肯定这个经纪人有门道洗钱”。
也有在银行工作的人士在帖下匿名留言说:“奉劝楼主不要大额存现金,一万以上,不是不管你,是没到时候,我们银行不知道关了多少账户,就因为客人没有正当理由证明钱的来源,洗钱对于银行来说是监管最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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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还能回家过年吗?


在生意往来的时候,
双方私下签署的中文合同,
很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应。


上述潘女士买生意的经验也给大家提了个醒:

无论是否从好友手中买生意,都要自己仔细准备、深入调查,

买卖生意的基本常识还是要掌握的,

买家们千万不要被卖家的描述“牵着走”。


也有网友认为:双方都有责任。


很多华人在做生意的时候也都表示自己被坑过。


在此也建议那些生意场上的华人朋友们,

一定要多多了解,为了避免不必要纠纷,切记谨慎行事!


联系时请说明是在「百事通华人资讯网」上看到的,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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