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4-16 21: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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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BC省的一个充满争议的案例中,一对华人夫妇通过将房产转让给儿子的方式,试图逃避支付近40万加元的法庭赔偿金。他们声称这种做法是遵循中国的婚前财产转移习俗,但这一行为最终被法庭裁定为“欺诈性转让”。这起事件不仅涉及到金钱的转移,更触动了法律、道德和文化传统的敏感神经。这起事件发生在美丽的温哥华岛上,黄先生(Hai Huang,音译)和高女士(Ying Gao)是一对平凡的夫妇,他们在Nanaimo市的Dover Road上有一套独立屋。然而,他们的生活在2016年秋天发生了巨大变化。那一年,他们将自己的家——一栋市值48.5万加元的房屋,用仅仅1加元,以及“爱与关怀”名义转让给了儿子小黄(Tian Long Huang,音译)。他们向法庭提供的理由是,这是基于中国传统的行为,即父母在子女婚前应将财产转移给子女以确保其未来。表面上,这看似一场普通的家庭财产转移,背后却隐藏着更深的图谋。这个时间点非常关键,因为就在此前不久,黄先生因为一起发生在2013年的暴力事件,被告上法庭。在那次事件中,黄先生攻击了何先生(Jian He,音译),导致对方耳膜穿孔,需要手术修复,同时还遭受了严重的心理创伤。由于这些伤害,何先生声称自己无法继续工作,已经失去了两年的收入。最终,2018年初,法庭判决黄先生需向何先生支付447,450加元的赔偿金。然而,就在赔偿金判决下达后不久,何先生发现自己一分钱也没能拿到。于是,他再次将黄先生一家告上法庭,控诉他们通过转移房产来逃避支付赔偿。根据BC省的《欺诈转让法》,任何为了“拖延、阻碍或欺诈债权人”而进行的财产转让都将被视为无效。法庭上,被告一家三口坚称这次转让是基于合法的遗产规划,并且是为了尊重中国的婚前财产转移习俗。黄先生和高女士解释说,他们的儿子即将结婚,根据传统,他们需要提前将财产转移给儿子,确保他的未来配偶和后代得到妥善照顾。他们还声称,在中国传统中,即使结婚后,子女也需与父母同住,并承担家庭的所有开销。这样的说法想必各位华人估计都没听说过,法官贝尔德(Robin A.M. Baird)也对这些说法表示怀疑。他指出,尽管儿子的订婚可能是真实的,但在房产转移六个月或更久后,小黄与其未婚妻已经分手,且两人至今未婚。法官还质疑了夫妇俩声称的经济状况。他们声称因为没有任何收入,无法维护这栋房产,所以必须依靠儿子的财务支持。但法官指出,如果他们真的想让儿子帮忙,可以选择将他加为房产的共有人,而非放弃所有权。更进一步,法官贝尔德发现这次房产转让的时间点“恰好”发生在民事诉讼期间,这让整个行为的动机显得极其可疑。他指出,如果夫妻两人真的想“遵从中国传统”,他们完全可以选择其他方式来实现这一目的,而非通过彻底放弃自己的财产所有权的方式。法庭最终裁定这次房产转让构成了“欺诈性转让”。现在,这栋房子的价值已经翻了一倍多,达到了99.3万加元。这次裁决不仅使何先生有望通过房产来索要他被拖欠的赔偿金,而且也对那些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债务的行为敲响了警钟。对于黄先生一家人来说,这不仅是一次财产的损失,更是诚信的破产,他们必须面对因违背这些原则而带来的后果,支付高额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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