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5-29 23:43:13
|阅读模式
0
涉及婚姻、孩子、钱包……这些新规要来了!
婚姻登记试点“跨省通办”、两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法律正式施行、考驾照自动挡科目二减少至4项、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全面推行……一批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即将施行。
资料图:5月20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人们排队办理结婚证。中新社记者 刘文华 摄
9省市居民结(离)婚不需回户籍地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在试点地区,内地居民办理结(离)婚登记手续将不再需要回户籍地办理。
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中国农民丰收节写入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6月1日起施行。
该法律规定,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并保护高标准农田。
此外,要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资料图:3月1日下午,河北石家庄翟营大街小学,学生们开启新学期第一节课。翟羽佳 摄
两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法律实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6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休息权入法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不满16岁禁止直播营销
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资料图。
——严控未成年人网游时段、时长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龄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6月1日起施行。
该法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以及为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预防犯罪方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资料图:青海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协助纳税人缴费人办理业务。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供图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全面推行
自2021年6月1日起,全国纳税人申报财产和行为税时,进行合并申报。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增值税、消费税的附加税种,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整合,不纳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范围。
侵犯著作权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至500万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新修改的著作权法规定了一系列惩罚措施。对于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赔偿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资料图:一名考生在登车前进行绕车检查。王以照 摄
考驾照自动挡科目二减少至4项
6月1日起,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将有所优化。
小型自动挡汽车科目二考试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由5项减少为4项,更贴近实际驾车操作要求,减轻考生负担。
自动挡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
对申请小型汽车异地分科目考试的,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原来的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
20城试点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
6月1日起,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
对已登记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简称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在车辆转出地或者转入地进行交易。
办理交易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等经营主体应当依规核验车辆及手续资料、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对在车辆转入地和转出地以外第三地进行交易的车辆,不得为其办理交易事宜。
资料图:图为医博会现场展示的医疗器械。任东 摄 创新医疗器械可优先审评审批 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新增和完善了以下制度:一是优先审评审批制度,对创新医疗器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 二是附条件批准制度,对应对公共卫生事件急需的医疗器械,在综合平衡获益和风险的基础上,可以附条件批准。 三是紧急使用制度,出现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紧急事件,可以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紧急使用医疗器械。
|
联系时请说明是在「百事通华人资讯网」上看到的,谢谢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