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山西继母虐童案一审在朔州中院开庭宣判。
据红星新闻、新京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受害女童(朵朵)父亲刘先生称,“王某蓉(被告人)被判无期,当庭表示要上诉。”
本案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某蓉犯虐待罪获2年有期徒刑,犯故意伤害罪判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朵朵各项经济损失128万余元。
朵朵旧照(左)与送医抢救中的朵朵 来源:红星新闻
事件回顾
2020年5月14日,因头部严重受伤昏迷,朵朵(化名)被送进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继母王某蓉称,朵朵系从3米高的车库顶上掉下。但医生检查发现,朵朵除头部硬膜下出血,其下腹部、会阴部、大腿内侧、臀部多处皮肤破溃感染,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图片来源: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院方怀疑,朵朵受伤另有隐情,遂报案。2020年5月17日,王某蓉因涉嫌虐待罪被怀仁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1年2月9日,朔州市检察院以王某蓉犯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2020年春节后,被告人王某蓉多次使用钝性外力致被害人朵朵头部受伤。2020年5月14日凌晨,王某蓉发现朵朵昏迷,遂将其送医救治,经诊断,朵朵硬膜下血肿、弥漫性脑肿胀、大面积脑梗死。经鉴定,朵朵颅脑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
2021年4月15日,该案一审在朔州中院开庭审理。庭审中,王某蓉辩称,自己只是在情急之下没有控制自己的脾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了虐待罪,否认对朵朵有故意伤害的行为;王某蓉方面申请重新鉴定女童伤情,被法庭当场驳回。
朵朵父亲:“不可能原谅她”
宣判前一天, 受害女童朵朵父亲刘魁风告诉媒体,他将带处于“植物人状态“的女儿一起出席。“想让她(朵朵)亲眼看见伤害她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虽然她没有意识,但还是想让她自己亲眼见证。”
刘魁风说,王某蓉的弟弟此前给他打电话,请求他出具谅解书。“但我们是不可能原谅她的,我希望她能够得到严惩重判。”刘魁风说。
刘魁风回忆道,朵朵出事昏迷以后,医药费到现在花了100多万元,主要是他刷信用卡、亲戚朋友借钱、政府和社会援助的。因为朵朵的情况,他可以向户籍地民政部门申请一定的经济援助,但王某蓉亲属一直把他的离婚证和一些工作证件扣住,以至于他至今无法申请该项救助,“那是孩子的救命钱啊,他们就不给我证件,现在我都没拿到。”
刘魁风表示,王某蓉在庭审中(远程视频受审)非常坦然,没有一点惭愧、忏悔的样子。朵朵一起参加了庭审,王某蓉和她亲属都没有关心过一句话。“我都想上去踹她一脚。”
谈到5月31日宣判结果,刘魁风说,只要一看见女儿躺在床上的样子,心里就恨,“不能原谅她,也不能原谅自己,希望能严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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