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拜登政府表示,将彻查房地产交易,尤其是全款买房的人群,给出的解释是:政府有理由对金钱的来源表示怀疑......
其实从今年6月份开始,拜登就一直吹着要“反腐”的风。近日,他正式宣布要打击“罪犯、贪污等群体”现金买房洗钱的行为 ,作为更广泛反腐行动的一部分。
这十年,华人成了美国楼市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全款买家也不算新鲜事。而且很大一部分资金来源都是国内的“亲属赠予”汇款。Fobus就曾报道过,全款买房的中国买家占比据估可到70%。
对此,房产经纪人表示,中国买家选择全现金买房的比例非常高,一方面是因为中国买家的确都很有钱、有大量的存款,另外一方面,很多买家为外籍人士,在美国没有办法获得贷款,所以他们更加喜欢通过“亲属赠予”的方式来买房。
但这种方式目前已经被IRS盯上了。虽说来自外国人的赠予并不需要缴税,但在美国一旦收到累积超过10万美元的赠予,就必须上报国税局,如果没有上报,一旦被查到,就会面临1万美元以上的罚款。
那么,如果你收到国内亲友赠予的大量现金,该怎么办呢?
1. 是否需要申报?
每一个报税年度(1月1日-12月31日)①从非居民外国人、外国遗产处接受捐赠或遗赠价值超过10万美元,或者②从外国公司或外国合伙企业接受价值超过16815美元(每年调整),则需要主动向国税局申报。
2. 如何申报? 填写3520表格
3. 申报截止日期 每年4月15日截止,可延期至10月15日。
4. 细则规定: ①赠予不仅仅是现金赠予,还包括房产、基金、股票等在内的直接礼物赠予或遗产赠予。 ②10万美元不是指当年收到的总金额,而是按每位非居民外国人来计。如果两名受赠人是兄弟姐妹或夫妻关系,则寄过来的钱要累计叠加。 ③如果赠予人通过美国账户赠予,就不算海外资产,只能算美国境内资产,就牵涉赠予税了。美国赠予税征收对象是赠予人,而非受赠人,如果赠予人不是美国税务居民,并且赠予的是美国以外的资产,就不涉及赠予税。
当然,申报本身并不可怕,毕竟普通民众合法渠道的钱也不是黑钱,诚实上报即可。如果IRS找上门,只需要附上合理解释(reasonable cause)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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